2022年6月28日,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和实习实践基地(以下简称实践基地)揭牌仪式在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举行。自治区高院副院长贺耀、宁夏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玉炯,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庭长李凤英、铁路法院分党组书记王海滨、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杨振东、院长钟艳霞等出席了仪式。仪式由铁路法院政治部主任罗敬主持。
钟艳霞院长和王海滨书记分别致辞,宁夏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玉炯、自治区高院副院长贺耀共同为基地揭牌。
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是全区管辖范围最大、唯一单设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层法院。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,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美的美丽新宁夏把两家单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2021年11月,为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,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,我院钟艳霞、杜灵通等7名专家被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聘为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成员,开创了我院服务社会的新局面。此次“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和实习实践基地”的建立,是我院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落实生态立区战略,探索守护宁夏绿水青山,建高美丽新宁夏的重要新举措。希望“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和实习实践基地”成为我院与宁夏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交流互鉴、富有成果、影响积极的“绿色品牌”。
揭牌仪式结束后,在王海滨书记的陪同下,王玉炯书记一行参观了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自动服务大厅、审判庭等地,详细了解了资源环境庭审判职责。
学院受聘专家及研究生代表参加了基地揭牌仪式。